明星代言:有规矩才成方圆******
【影视锐评】
作者:任孟山(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中国传媒大学研究生院院长、教授)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会同中央网信办、文化和旅游部、广电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电影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明星广告代言活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包括知名艺人、娱乐明星、网络红人等在内的明星代言活动做出明确具体、更具操作性的规定,为坚持正确广告宣传导向、廓清行业风气、营造良好社会环境、维护广告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提供更为有效的保障。其中强化对明星代言的约束部分,引发了业界的普遍关注。
以前明星代言一出了问题,往往是公司作为明星的“马甲”,代为受罚。而公司受罚到一定程度,往往会注销了事或者归于静默。明星不再以此公司从事相关活动,转而由新法人注册新公司,继续运营。《指导意见》规定“对于明星虚假、违法代言的,要坚决依法处罚到明星本人,不得以处罚明星经纪公司替代对明星的处罚”。这就将处罚具体到了明星本人。不仅如此,《指导意见》还强调,“对于明星虚假、违法代言情节恶劣的,要加强公开曝光,依法依规列入个人诚信记录,加强失信联合惩戒”。在现代社会,如果被列入失信名单,就意味着个人的社会信用有污点。这不仅会降低明星本人的品牌价值,还会制约明星生活的方方面面。因此,此政一出,大大提高了明星代言的违规成本,势必使明星在产品代言中更多谨慎小心。
不过,处罚毕竟发生在出现不良后果之后。若要治本,从源头消除明星代言的不规范行为,则需完善法律法规,从代言行为的初始阶段开始制约监督。正因如此,《指导意见》中关于“明星本人应当充分使用代言商品,保证在使用时间或者数量上足以产生日常消费体验;象征性购买或者使用代言商品不应认定为广告代言人已经依法履行使用商品的义务”的规定,乍看上去出人意料,细想起来很是到位。所谓明星,要么有脍炙人口的作品,要么有深入人心的角色,要么有惹人关注的话题。这些特质容易吸引大众的注意力。厂家之所以愿意找明星代言,正是看重这些明星的注意力资源。很多影视演员在短时间蹿红,各种产品代言立刻找上门来,使注意力资源有了变现的可能。但注意力资源并不稳定,甚至是转瞬即逝的。有的明星生怕过了这个村没有这个店,为了在短时间内将利益最大化,在高额代言费的诱惑下对代言产品来者不拒。他们当中有的人被各种事务缠身,根本没时间了解代言产品。代言时,只得按照事先准备好的广告词照本宣科,利用明星光环和营销话术,吹嘘甚至夸大产品质量功效。有的人则代言并不适合自己或与自己原本的生活消费理念相悖的产品。比如某明星明明为了保持身材只吃健康食品,却在广告里热情推荐大家购买快餐、速食。某明星自己只用价格昂贵的高端护肤品、保养品,却代言中低档产品。还有代言金融产品的明星,自己没有投过一分钱,却在广告中言之凿凿地说收益颇丰。这种明星不珍惜自身形象,只看重眼前利益,演艺事业之路注定走不长远。从这个角度看,《指导意见》从全流程规范明星代言行动,明确其责任,对于捋顺明星代言市场行为规范大有裨益。
当然,有规矩才能成方圆,外在约束在很大程度上遏制了代言乱象。但要想根除明星代言的各种问题,还需要明星乃至整个文娱和广告行业转变观念,将社会责任放在经济利益的前面。明星及其经纪团队要懂得广告主花巨资请明星代言,是因为受众将作品或角色的光环转移到商品上来。好的代言可以使明星的个人魅力和作品或角色魅力同频共振,实现双赢。而不好的代言则可能使明星名声受损。所以必须立足本业,不断创作优秀的作品或角色,才能一直拥有“明星范儿”。接代言时必须谨慎,时刻将声誉、信誉、品德放在首要位置,做好产品审查工作,做到合规合法,合乎受众的期待。
总而言之,在代言之前,明星要潜心生产创作,提高道德修养,推出更多优秀作品。代言开始时,明星要在真实使用产品、全面了解商家之后做出谨慎决定。在代言过程中,产品一旦有问题,明星本人必须为虚假代言等行为受到相应惩罚,体会到决策不谨慎引发之“痛”。多管齐下,才能还广告市场和文娱领域一片清朗的天空。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11日 15版)
浙江丽水:擦亮健康底色,以数字化改革提升服务力******
时值严冬,呼吸道疾病感染进入高发期。在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大港头镇官岭村,山区村民足不出村,即可在家门口的“流动发热门诊”就诊取药。
近日,2022年度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大会在北京举行。在大会的健康城市主题分会上,丽水市副市长卢彩柳作“倡导文明健康助力健康城市建设”典型经验分享时介绍,丽水打造的“智慧流动医院”,实现了758个未设医疗机构的偏远行政村全覆盖。
早在2018年,丽水市创新建立了“流动医院”巡回诊疗山区模式,此后运用数字化技术加以升级改造。近期,当地基于46辆“智慧流动医院”巡回诊疗车(以下简称“智慧流动医院”),按需开设“流动发热门诊”。
地处浙南山区的丽水,生态环境状况指数连续18年位居浙江省首位。记者了解到,丽水市已连续两年获评全国健康城市建设样板市,除了良好的生态环境,以数字化改革提升服务水平,是当地建设“健康丽水”的重要手段。
经过升级改造的“智慧流动医院”,除了可进行常规的血压、血糖检查,还能实现心电图、尿检、B超等项目。尤为关键的是,智慧车载系统配备5G网络,通过打通医保系统,安装移动结算系统,在车内就可以实现医保刷卡结算,挂号收费、就医、检查、取药、医保报销、家庭医生签约、公共卫生服务等并网运行,让山区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县级医院的门诊服务。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智慧流动医院”曾数次驶入封控区,保障隔离群众看病买药需求。如2022年3月至4月,丽水莲都区岩泉街道蔚蓝水岸小区相关区域被划定疫情防控“三区”,莲都区当即协调“智慧流动医院”定期驻点开诊。
彼时,群众通过“浙里办”平台的“智慧流动医院”服务端,进入“需求反馈”界面,提出就医需求,区域基层医疗机构就能在“丽水市智慧流动医院管理监测平台”收到群众信息,提前安排出诊医生,为群众提供“点单式”服务,按需备好检查设备、药品、医疗物资等。
2022年7月,丽水市卫健委打造的“救在丽水”应用,在“浙里办”平台正式上线,通过构建多跨协同、高效便捷的山区医疗急救服务模式,进一步畅通山区群众“就医通道”。
记者了解到,该应用整合了丽水全市233家医疗机构、127辆院前急救车、46个流动医院、524台AED等资源,打通卫健、公安、医保等8个部门数据壁垒,集成双向定位、上车即入院等19个信息模块和1121个数据项目。
据介绍,“救在丽水”通过构建“身边救”“同步救”“精准救”“全域救”“全程救”5个场景,将原先急救流程中4个线下人工环节整合为线上一体化流程,将原来车上只能做体征监测模式提升为同步会诊模式,救治成功率从96%提升至98%,院前心肺复苏成功率从1.12%提升至2.26%。
2022年以来,“救在丽水”已参与执行急救任务45614次,促使全市急救服务半径从32公里缩小至19公里、平均急救反应时间从34分钟减少至18分钟,被评为浙江省数字社会系统2022年度“最佳应用”。
丽水市爱卫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丽水实施健康优先发展战略,创新健康城市综合管理智慧化监管模式,依托“花园云”城市大脑,建成了健康城市管理体系,打通共享卫生健康、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建设等部门数据,推动城市管理、食品安全、卫生监督等重点领域数字化智慧监管。
该负责人表示,接下来,丽水将进一步贯彻“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人民共建共享”的工作方针,将爱国卫生运动与传染病、慢性病防控等紧密结合,全面改善人居环境,坚持数字化改革,全力构建丽水山区医疗模式,为群众提供更普惠的医疗服务。(洪恒飞 赖英映 科技日报记者 江耘)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